一是严格落实月报制度。每月及时汇总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行为在执法监管平台记录留痕,及时处置或移交,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二是建立村级巡查信息员制度。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提升巡查监管能力,确保每周“巡查到位率%、巡查覆盖率%”,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三是严格执行新增问题“一三五”工作制度。对在本辖区内出现的新增问题严格按照“一三五”工作制度进行处置,即疑似新增问题一个工作日内定性,确认的新增问题三个工作日内制止到位并完成村、乡、县至市级上报和系统(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智能管理平台)上传,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处置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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