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万载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严旭辉签发万载县
TUhjnbcbe - 2024/10/31 19:43:00

2月7日,万载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严旭辉签发万载县年总林长1号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林业有关工作的行动令》。

总林长令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作用,为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做出了制度性的要求。

总林长令要求,当前正值森林资源冬保、冬防、冬造的重要时节,县乡村三级林长要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万载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在3月15日以前集中开展1-2次责任区域巡林督导工作。督促协调责任区域内全面落实省市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重点督导森林督查问题整改(特别是占用公益林林地建筑物拆除、占用林地复绿)、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造林绿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一长两员”日常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切实有效解决森林资源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总林长令强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为推动万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生态保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1
查看完整版本: 万载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严旭辉签发万载县